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:
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7〕482号),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以下简称“校级教改项目”)暨省级立项遴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依据及范围
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依照《588888纽约国际线路检测中心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与成果评选办法》(河财政教〔2012〕156号),并参考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﹝2017﹞482号)(见附件1)和《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》(附件2,以下简称“立项指南”)。
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,在《立项指南》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。已获校级或上级机构立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。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二、立项条件
1.申报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其中申报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有高级职称,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、较高的研究水平、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。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。
2.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或参与1项教改项目,主持学校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;项目成员数量(含主持人)限8人,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,最多限5个单位20人。
三、立项数量
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计划立项40项左右,其中重点研究项目18项(含2015年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)。
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,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,但不超过3年。
重点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(不含2015年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),并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;一般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.5万元。
2015年立项的12个重点项目,如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且主持人有继续深化研究的意愿,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,但需要重新提交省级教改申报材料,具体要求与此次评出的校级教改重点项目相同。
四、立项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
1.立项程序
校级教改项目先由各单位初评,学校再组织专家进行终评。
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教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项,其中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低于推荐数额的50%,只接受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,不受理个人申请。
2.报送材料要求
(1)校级教改立项须报送《588888纽约国际线路检测中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1式3份)、《588888纽约国际线路检测中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》(加盖公章),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(申请书文件名为“单位名称-主持人姓名”)。
(2)被评为校级教改重点项目的,接到通知后另行报送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1式3份),并附电子版。
(3)相关证明材料: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,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,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(1式2份,按序装订成册,首页应为相关证明材料目录,不要再加其他封面;用软皮平装,以便于评审时阅读;其规格大小应与《立项申请书》一致,但不要和《立项申请书》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)。
上述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。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,并将《立项申请书》封面(复印件)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。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,重复申报,一经发现,取消立项资格。
五、时间要求
1.2017年6月16日前,各单位组织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。
2.2017年6月20日,各单位上报初评结果,按报送材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因6月21—24日是学校预评估时间,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3.2017年6月26日,学校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校级教改立项项目,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要推荐省级的项目,在全校进行公示。
4.2017年7月3日,上报18项申报省级教改项目。
5.推荐申报省级的18个项目还需做好网络申报工作,申报时间:7月3-6日,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网络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省级教改立项网内申报流程,网址:http://jxgc.open.ha.cn/。
联系电话:86156972,电子信箱:hncdjyk@126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