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8日上午10点,在艺术系团总支办公室五名毕业生领取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,这也是省教育厅为我校认定批准的首批自主创业证。
按照规定,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,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可以申请创业证。领取证书后,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无论是在校期间创业,或是离校后创业,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。随着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不断支持,自主创业逐渐成为高校毕业生择业道路上的新选择,这也是破解就业难题,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举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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